计算机应作为发明人在专利上署名,以促进创造力的蓬勃发展

一项新研究主张,计算机完成的发明应被合法授予专利。该研究指出,计算机算力的迅速提升给发明专利的授予带来了新挑战。人工智能在创新中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——IBM、辉瑞和谷歌等行业巨头正大力投资于创造性计算——但现行专利法并不承认计算机为发明人。

研究结果警告称,如果法律不做出改变,不确定性将导致创新减少,这将阻碍工业界充分利用创造性计算机的巨大潜力。我们还可能看到关于发明人身份的纠纷,个人将冒领那些并非真正属于他们的发明的功劳。

萨里大学法学院的法学与健康科学教授瑞安·阿博特提议,应允许非人类被列为专利发明人,因为这能通过鼓励创造性计算机的发展来激励知识产权的创造。他认为,通过将计算机发明的所有权分配给计算机的所有者,将有可能奖励那些发生在发明本身之前的发明活动。

阿博特教授评论道:“虽然一些专利代理人表示,机器独立创造可专利发明的能力尚属遥远,但实际上人工智能几十年来一直在产生发明构思。仅举一例,一个名为‘创造力机器’的人工智能系统发明了第一款交叉刷毛牙刷设计。

“很快计算机将常规性地进行发明,计算机主导大部分创新可能只是时间问题。为了优化创新——以及这将对我们的经济产生的积极影响——至关重要的是我们要扩展有关发明人身份的法律,将计算机包括在内。”

文章还探讨了计算机发明人身份对专利法其他领域的影响——例如,计算机是否应取代传统上用于判断专利创造性的‘本领域技术人员’,因为计算机对相关特定领域拥有无限的知识。